中山市东凤人民医院医疗责任险服务
采购项目询价文件
根据中山市东凤人民医院采购相关规定,现就中山市东凤人民医院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采用询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应答报价。
一、项目名称
中山市东凤人民医院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
院内公开询价,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中标。
三、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内容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元) |
采购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1 |
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 |
37000 |
1年 |
详见采购需求 |
四、采购内容及需求: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查现场,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勘查现场。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本项目采购相适应的供应商,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询价小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核实。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必须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在中山市当地设有分支机构,取得营业执照。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文件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证件资料(需要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
(4)投标承诺函;
(5)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文件袋前后封口处需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或由投标方代表签名,并标明招标编、投标项目名称。
2.投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须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一律用电脑打印,除投标方对错处做必要的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有签署投标文件的人签字或加盖确认章。
(三)投标文件需叁份,一正二副,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九、开标和评标:
(一)开标
1.开标时,投标方代表先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定无误后拆封唱标。
2.开标时由院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参与。
(二)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1.询价小组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2.缺少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不被接受。
(三)澄清
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询价小组提出。
2.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询价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评标
1.投标合理报价最低者中标。本项目设有总保险费最高限价3.7万元,投标方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予以废标。
2.报价均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并包括该项目所有产生的费用。
3.如供应商报价均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决定一家中标单位。
(五)对算术等错误的修正原则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六)招标失败
在招标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失败: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十、合同签订
(一)中标人确定后,在医院官网公示,中标方接到通知后7日内与购买方签订协议。
(二)成交投标人逾期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视其自动放弃成交项目。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见附件。
十二、投标报名
邮箱报名:报名时填写附件8报名登记表并提供附件8要求的相关资质资料,于2025年9月9日前发送至邮箱地址550478174@qq.com。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9月11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凤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中会议室(中山市东凤镇厚德路9号)。
开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密封包装)及合格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内送交到中山市东凤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中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十四、其他事项
1.投标人如不派代表或不准时参加开标大会,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2.解释权:凡涉及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十五、业务咨询:
中山市东凤人民医院办公室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60-22596212
中山市东凤人民医院医务科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60-22596225
附件:
1.采购需求
2.响应文件格式
3.投标人响应所需证明材料目录(按要求提供)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投标承诺函
7.开标一览表
8.报名登记表
中山市东凤人民医院
2025年9月4日